2021年10月26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刑事被害人常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家的司法救助和关心帮助,国家的政策实在太好了,我这心窝子里暖暖的……”“困难慢慢会过去的,要有信心能过好日子……”常某某的父亲和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柴文魁热情的聊着。常某某是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今年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刑事被害人,其家庭属于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经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县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决定向常某某家庭司法救助3万元以解决其家庭生活实际困难。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今年以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各部门之间紧密协作配合,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发现、移送和办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告知权利,第一时间受理救助申请,第一时间移送审查,第一时间发放救助资金,实现需求与救助的全方位对接,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提质增效,尽最大努力提高资格审核及发放效率,不落下每一个需要救助的当事人,让深陷困难的当事人家庭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今年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4.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50%和125%,较2020年同期均上升4倍。针对未成年救助申请人开展心理疏导1次,在司法救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的联系,构建“1+N”多元救助模式,化解当事人“心结”,努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第三检察部供稿 席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