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县妇联关于《县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批复成立了漳县人民检察院妇联。4月22日,漳县人民检察院妇联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刘俊麟主持,全体女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漳县人民检察院妇联执行委员。

刘俊麟代表院党组向新当选的妇委会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机关妇联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要聚焦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等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激发女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树立自信自强的巾帼形象,以务实举措和过硬作风推动检察院妇女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女检察人在检察工作中的特长与优势,为检察工作增光添彩。二要紧扣服务主体,敢于创新载体。要以服务大局、服务女干警为出发点,努力做到抓素能提升,抓人本关怀,抓权益维护,创新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女干警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女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和身心健康,展示女检察人的良好形象。三要围绕妇联建设,善于提升能力。注重加强妇联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培树先进典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向先进看齐,以典型为范,切实提高全院女干警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后,漳县人民检察院妇联召开了第一届执行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主席与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