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冯某某危险驾驶案,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4月1日(星期五)15时
二、听证地点
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一楼大厅西侧)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武阳镇钟山路1号
三、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4月1日12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1.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32-4861408
特此公告。
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