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上半年,漳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5件。
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公布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