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及绩效说明-漳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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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决算

        2021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及绩效说明

        时间:2022-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漳县县委和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4、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6、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7、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漳县看守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漳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1年没有相关数据,故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1年没有相关数据,故表无数据。

        2021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决算表具体数据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76.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43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项目经费,减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0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33万元,占94.44%;其他收入39.26万元,占 5.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4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76万元,占60.39%;项目支出335.04万元,占39.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7.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88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压减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36%,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2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项目及资金在本年度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1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项目及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年底时未全部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99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公车改革补助、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1万元,下降28.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及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及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经费使用及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经费使用及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支出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各项精神和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1万元,下降28.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及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的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41.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支出进行压减。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0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两个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全年支出170万元,执行率100%。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果为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运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合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指标值设立偏低不规范;二是年初资产购置的预算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2021年 漳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主管部门:

        漳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漳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万元)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0

        130

        13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0

        130

        130

        -

        10.00

        其他资金




        -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运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合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办案办公经费紧张、装备不足局面,为我院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完成预期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信息公开数

        >=100件

        188件

        2.38

        2.01

        年度指标值设立偏低不规范

        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10件

        40件

        2.38

        0.64

        年度指标值设立偏低不规范

        监督立案数

        >=3件

        2件

        2.4

        1.6


        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次数

        >=1000次

        1100次

        2.38

        2.38


        控告、申诉案件数

        >=3件

        5件

        2.38

        2.14


        民事、行政案件数

        >=10件

        12件

        2.38

        2.38


        刑事案件数

        >=160件

        160件

        2.38

        2.38


        质量指标

        捕后撤案、不起诉率

        =0%

        0%

        2.38

        2.38


        不起诉案件准确率

        =100%

        100%

        2.38

        2.38


        撤回起诉率

        =0%

        0%

        2.38

        2.38


        提出意见法院采纳率

        >=95%

        95%

        2.38

        2.38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结案率

        >=95%

        95%

        2.38

        2.38


        刑事案件法院无罪判决率

        =0%

        0%

        2.38

        2.38


        宣传、咨询群众满意率

        >=95%

        95%

        2.38

        2.38


        装备保存完整性

        完整

        100%

        2.38

        2.38


        装备采购合格率

        =100%

        100%

        2.38

        2.38


        装备配置率

        =100%

        100%

        2.38

        2.38


        时效指标

        相关业务办理及时性

        及时

        100%

        2.38

        2.38


        装备配置及时性

        及时

        100%

        2.38

        2.38


        成本指标

        办案经费控制率

        <=65%

        65%

        2.38

        2.38


        装备成本控制率

        >=35%

        35%

        2.38

        2.3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程度

        有力保障

        100%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技术水平

        有效提高

        100%

        5

        5


        提高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提高

        100%

        5

        5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有所改善

        100%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

        100%

        5

        5


        公检法司协同配合度

        高度协同配合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单位职工满意度

        满意

        100%

        5

        5


        人民群众对办理所有案件满意度

        满意

        100%

        5

        5


        总分

        100

        96.85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合理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依法履职水平;二是做好日常检务保障工作,提高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和社会维稳能力,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促进全县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因前期规划不够详细,申报资料不齐全,导致项目申报时间推迟,对项目执行时效有所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评分细则的合理化调整和细化,使项目申报工作能顺利进行,使项目能及时实施。

        2021年 漳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主管部门:

        漳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漳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万元)

        全年预算数(万元)

        全年执行数(万元)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4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0

        40

        40

        -

        10.00

        其他资金




        -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合理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依法履职水平;做好日常检务保障工作,提高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和社会维稳能力,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做好日常检务保障工作,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司法为民、促进全县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完成预期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员聘用数(人)

        =7人

        7人

        12.5

        12.5


        质量指标

        办案工作区全年正常工作率(%)

        =100%

        100%

        12.5

        12.5


        时效指标

        办公用品器具采购及时率(%)

        =100%

        100%

        12.5

        12.5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95%

        95%

        12.5

        1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聘用人员经济条件改善率

        >=95

        95

        7.5

        7.5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得到进一步促进

        有效促进

        100%

        7.5

        7.5


        生态效益指标

        办公环境绿化改善率

        >=98%

        98%

        7.5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检务综合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健全并有效执行

        100%

        7.5

        7.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对业务工作保障满意度

        满意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优秀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2021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见附件2。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部门评价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2项目,现根据要求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具体自评报告见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1: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表

        附件2:2021年度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3: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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