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漳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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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决算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漳县县委和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4、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6、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7、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漳县看守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9、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漳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712.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67.26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712.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67.26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21.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0.1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2.91万元;

        6. 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2.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42.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7.26万元,增长1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经常性项目。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用于办案劳务费支出及办公费用、维修费用支出。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差旅费支出及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00万元,会议费支出0.00万元,培训费支出1.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75.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大约为5批次,人数为40人左右,经费总额0.2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0万元,增长1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4.培训费1.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2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及人数增加。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2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75.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63万元,增长2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办案数量增加,二是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二)非税收入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19.3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590.4平方米,价值266.3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95.6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85.50万元。2022年度各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44.00万元,主要为档案扫描、装订专用设备、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项目概况:随着检察业务工作量的逐年增加,为保障县检察院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推进日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财政部印发《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内容要求设立了检察业务保障费项目。该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检察办案保障费和检察综合保障费两个子项。

        立项依据:根据最高检、财政部印发《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内容要求设立检察业务保障费项目。

        实施周期:1年

        实施计划:该项目依据检察办案业务实际情况和需求情况,分别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加强检察工作的数字化的开展,确保本院各类检察办案工作顺利展开,认真贯彻和执行关于检察业务保障的各项规定。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和检察业务工作需求,稳步推进落实该项目的实施内容,确保全部内容顺利有序进行,提升本院检察业务工作效率,保障本院各类检察业务顺利进行。加大科技技术投入和弥补检察办案经费的不足,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持续保证社会稳定,社会治安良好,综合治理有效,环境改善,群众满意度高。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本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已按时完成,经过一年的绩效运行,绩效管理与考评体系基本构建,机关运转得以保障,同时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00万元,全年支出170.0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果为“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结果为“优”。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项目。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本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本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表

        2、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





        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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