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推动完善漳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2020年3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彦军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多次前往多个乡镇,对辖区内漳河、龙川河相关河段进行现场巡查,认真排查整治影响河道生态突出问题和河道“四乱”问题。
在现场巡查中,共发现违法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枯木树枝等侵占河道、污染水源、影响行洪安全等问题线索6条,立案5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河道保护管理职责,共清理各类垃圾60余吨,恢复治理河道8公里,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利用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的信息互通、交流协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共同促进解决河湖治理难题。同时,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监督作用,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诉前磋商程序,进一步推动河道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法律监督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群众新期待,为更好地打造美丽漳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