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4月19日,漳县检察院对五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彦军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3人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指派代表参加听证说明情况和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依次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及法律规定,该系列案系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监管职责,非法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对于土壤、水源和村民生活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同时,通过多媒体出示了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让参会人员能够清晰直观的了解案情及违法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

听证员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评议,认为检察机关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随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发表了意见,均认为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清楚,诚恳接受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将认真抓好对检察建议的落实和相关问题的整改。
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头看”,以“我管”促“都管”,形成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合力,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