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实现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综合保护,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4月7日夜晚,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辖区内酒吧、网吧等营业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检察官经梳理近年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现,多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或发生在网吧、酒吧等场所,或是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后因琐事与他人发争执继而矛盾升级引发的。因此,酒吧、网吧等营业场所是此次检查的重中之重,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重点检查有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张贴“未成年人禁入”警示标识,有无非法招用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有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等问题,并核实场所内疑似未成年人员的信息。经检查发现,部分网吧、酒吧未张贴警示标识,且有未成年人进入该场所消费的情况。检查过后,检察官向经营管理人员详细解读并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
检察官向经营管理人员宣传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建议,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履职,加强对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经营者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据了解,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通过走访、宣传、检察建议等方式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校园周边烟酒经营、彩票经营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