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你知道“帮信罪”吗?你知道卖掉自己的银行卡也涉嫌犯罪吗?
买卖、出售银行卡信息获小利
两男子因犯帮信罪被提起公诉
近年来,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一些人想赚快钱的心理,用高额现金诱惑他人办理名下银行卡按照要求设置密码,之后犯罪分子将银行卡用来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这样虽然来钱快,警察也来的快,实名办卡的人不仅仅会变成“替罪羊”,还会构成犯罪。
2021年6月18日临洮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案情概要:2021年3月,经王某介绍,周某以1000元的价格向杨某甲出售两套银行卡信息,后杨某甲以4000元每套的价格出售给其上线“龙哥”用于转账,周某从中获利2000元,王某某从中获利2000元,杨某甲从中获利4000元。周某出售的两套银行卡共转账331.46万元,并涉及电信诈骗案,支付结算737171元。
在审查讯问的时候,周某称,当时,自己卖卡时对方只说用于普通转账,自己虽然知道卖给别人的卡可能存在一定隐患,但是为了赚取钱财,自己依旧将卡卖了出去,没有想到会造成这样严重后果,给他人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周某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1年7月本院以周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临洮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出借、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出借、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人员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名。买卖、租借“两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勿因贪小便宜,而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买卖、出租给他人。所谓:脚踏实地挣良心钱,莫贪小利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