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亲朋好友聚餐饮酒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等交通安全风险增加。我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亲朋好友相聚喝酒助兴乃是常事,但喝酒不开车的底线不能突破。然而,一些司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违法酒驾最终落入法网。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份,雍某某小轿车醉酒后驾驶小轿车在临洮县城道路上行驶时与他人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两车受损,造成一起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雍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雍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7.48mg/100ml案发后雍某某赔偿了相关当事人损失,认罪认罚。
2022年1月10日该案移送起诉到我院,在办理该案时,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听取了雍某某的供述,并对雍某某释法说理,雍某某表示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很后悔,请求从轻处理。我院于2022年1月20日将该案起诉到临洮县人民法院。
醉酒驾驶对于社会治安和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由于醉酒后人的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形成视觉障碍,注意力降低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危险驾驶案,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对于情节不属于“轻微”范畴的刑事案件仍然从严处理。
检察官温馨提示:每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的背后,往往都是由于驾驶员安全意识淡漠、并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造成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家人平安幸福,驾驶人都应自觉践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承诺,饮酒后自觉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出行,同时也应该有意识地劝阻身边的朋友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