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检察业务数据意识
检察业务数据不仅是各项工作成果和成绩的直接反映,更是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科学进行工作决策和工作指导的重要依据,其准确率作为检验“质量建设年”质效的重要基础指标之一。院党组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数据意识,以求极致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干实、干细,对办案中完成的涉及指标的数据应填尽填。
二、聚焦关键节点环节,提高检察业务数据填录能力
牢固树立“案卡填录就是案件办理、数据质量就是案件质量”的数据管理理念,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对案卡规范填录进行培训、召开数据分析研判会等方式 ,确保办案人员学深悟透案卡填录相关规定和对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指标的理解运用,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主动性。
三、厘清数据质量责任,提升检察业务数据的准确率
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填录主体责任,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杜绝案卡漏填、错填等情况的出现。第三检察部确定专人切实履行好业务数据监督、审核责任,每日、每周、每月及时对业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检查、监督,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四、区分数据质量问题,协作配合推动数据质量提升
结合我院“三三一一六”工作架构,形成纵横交错,齐抓共管的推动机制,将“首办报备制、办理会商制、每月通报制、季度监查制、年度奖罚制”落到实处,第三检察部发现填录数据不当的,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衔接,核实确认,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发挥“管理员、质检员、研究员”职责,积极提升业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