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5日在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纪 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为抓手,以“保位、提质、争创”为目标,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工作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在强化服务保障中体现新担当
一年来,始终围绕全县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聚焦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以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法律监督职能为依托,主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斗争意识、增强斗争本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坚决打击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利用封建迷信破坏社会秩序等犯罪活动,坚决扞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受理此类案件3件12人,提起公诉1人,不起诉2人,正在办理9人。
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举措。一是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危害农村社会稳定各类犯罪嫌疑人50人,提起公诉62人;批捕侵犯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案件16人,提起公诉29人。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支持脱贫攻坚,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3人,发放救助资金11万元。三是全力投身脱贫攻坚,结合“3+3”冲刺清零行动,组织帮扶干警跟进落实“一户一策”,筹措资金2.9万元改善帮扶村办公生活条件,助力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主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排查出建筑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卫生、河道非法采砂、毁林建房等致使公益受侵害案件线索40条,通过核查完善证据,立案3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9份,整改回复28件,未到回复期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切实守护绿色家园。
着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联合县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化境”专项行动,走访民营企业119家,召开座谈会25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企业及职工法律咨询300人次;排摸问题线索23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并反馈企业22件,正在办理1件。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各类犯罪13人,起诉10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又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1民营企业负责人,经综合分析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侯审,既保证了企业正常经营,又使群众种草收入不受影响,促进脱贫攻坚与服务民营企业融合推进。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专项斗争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将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通过对近三年来所办案件进行“回头看”等,受理排摸案件线索42条,其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2条,“关系网”、“保护伞”线索8条,渎职线索2条,移送相关部门后立案5件;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31人,提起公诉20人,法院均以涉恶犯罪作出判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由正副检察长任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3个,院党组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推进措施,推动专项斗争有序开展。二是严格依法履职。统筹处理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合作、治标与治本、内容与载体“五对关系”,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原则,落实省检察院“十个必须”要求,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追诉被告人4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率和层报省检察院审核把关率均为100%,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运行。三是健全完善机制。牵头制定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明示、信息通报、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机制,完善了线索受理、登记、分类、移交、反馈等制度,为推进专项斗争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一是完善机制凝聚反腐合力。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县监委移送2件2人,上级院交办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4件,提出调查意见34条。二是规范推进信访案件办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全天候双人接待,注重释法说理,接收信访46件,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率均为100%,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三是结合办案助推社会治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风险点,提出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坚持转理念谋发展,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展现新作为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法律监督新理念,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发展新格局。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持续发力。一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着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8人,提起公诉318人。二是加强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质量年活动,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15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2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4件;提出抗诉4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6件,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罪犯4人。三是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12.5%,不诉率9%;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逮捕率和起诉率均为100%。封存犯罪记录11人次。联合县教育局督促整治中小学校园治安、食品安全等问题隐患,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
在做强民事检察上持续发力。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和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民事检察产品。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件,其中办理执行监督11件,支持起诉1件,不服生效民事裁判4件。
在做实行政检察上持续发力。切实担负起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使命担当,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工作,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情况调研,掌握非诉执行案件底数,排查出涉非诉执行案件线索5件。通过核查完善证据,立案4件,向相关单位发检察建议4份,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向实里做,往深里走。
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持续发力。开展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排摸案件线索44条,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条,立案33件。坚持诉前解决问题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份,已整改30件,未到回复期1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部门以消除污染、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公益,督促恢复耕地4.4亩,治理被污染河道36公里,清运垃圾130吨,恢复林地599.2亩,清理乱堆砂料1.2万立方米。
三、坚持强根基重自强,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树立新形象
以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主题教育主题主线、根本任务和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全力统筹推进。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全院干警的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担当精神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升华,职业操守进一步筑牢。一是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党课辅导等方式强化学习教育,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共组织读书班暨全院集中学习10期,开展专题研讨4次,专题党课6次,形成调研报告6份。二是做到检视问题到位。把检视问题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对照党章党规和初心使命,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切实推进自我革新。通过干警提、自己找、上级点的方式,征求上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各单位各类意见建议5条。同时班子成员紧扣“18个是否”的具体要求,全面查找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对梳理出的问题均纳入问题清单予以整改。三是做到整改落实到位。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并纳入整改范围,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四是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题研究制定主题教育方案和各类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督促检查、政治部牵头抓总、党支部配合落实、全体党员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自觉,把党章、党规的基本要求作为日常工作、日常建设的基本遵循,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标准化。三是推进从严治检。严守政治纪律规矩,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案(事)件及时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1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14次,推进了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认真落实约谈制度,做到了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和各种“隐形变异”问题,紧盯春节等重要节点,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将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严格落实省委编办内设机构设置批复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配备,目前调整后内设机构已全面运行。二是各项配套改革全面推进。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64件,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三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开展。联合县公安、法院、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值班律师制度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71人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占案件总人数的近一半,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期限缩短至6天,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着力加强公共关系建设。一是强化检察宣传。注重讲好检察故事,在各类报刊媒体发表宣传作品255篇,其中国家级媒体9篇,省级媒体15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图文资料218期1230条,微博发送信息1265条,头条号发送信息216条。二是注重舆情管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性开展涉检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置等培训,提高处置涉检舆情能力,切实加强了对意识形态的主导掌控。三是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4件,公开法律文书25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3条,让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进步,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县委、上级院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求极致的精神全面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院对检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立足点、着力点和关键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检察工作思路清、方向明、落的实。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严格执行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三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全面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深耕主责主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县委中心工作和检察主责主业相结合,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履职尽责,在更高标准和更实举措上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是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惩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在检察环节认真落实。同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二是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民事监督和刑事惩治双管齐下,加大对“套路贷”、恶意欠薪、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等案件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扶贫救助、社会保障、减税降费等领域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四是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引导和线索收集、摸排力度,强化对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以职能发挥有效遏止违法行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食药品安全等综合治理难题。
三、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推进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引导检察干警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压力传导,落实“一岗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将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干警新风貌。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积极顺应全县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谱写陇西发展时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两聚焦一结合”:是指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聚焦中心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
2.“六项重点工作”:是指省检察院党组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结合省情检情,立足检察职能,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六个专项工作。
3.“十个必须”:是指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必须逐案提前介入、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查、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必须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必须逐案开展打财断血、必须逐案提出检察建议、必须全部纳入年底案件评查范围、对改变黑恶定性案件必须经过两次退查、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必须报上级院审批等十个要求。
4.“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5.“十大业务”:是指高检院根据“捕诉一体”要求,按照案件类型重新划分的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十项业务”。
6.“一手托两家”:是指行政检察既有维护司法公正,又有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功能。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