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陇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纪 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全县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部署,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保位、提质、争创、发展”为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展现新担当
为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紧紧围绕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六项重点工作”与“六稳”“六保”融合推进,全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盯风险点,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举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扞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年来,共批准逮捕163人,不批准逮捕71人,不捕率30.3%;提起公诉436人,不起诉121人,不诉率21.6%。快速介入涉疫情案件2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被采纳。
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切实为脱贫攻坚助力。一是严惩扶贫领域刑事犯罪。提前介入涉脱贫攻坚案件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2件;批捕涉扶贫领域案件32人,提起公诉171人,追回农民工工资850余万元。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不断拓宽救助渠道,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受害家庭“应救尽救”,共救助10人,发放救助资金29.7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全院干警入户帮扶1520人次,实施帮扶项目2个,投入帮扶资金3.28万元,帮扶村如期实现脱贫。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为依托,立案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6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份,督促清运建筑、生活垃圾150余吨,清理乱堆砂料23000余立方米,修复河道6公里,恢复被占土地9.7亩,为美丽陇西建设助力。推动生态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犯罪线索2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
着力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围绕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千人进万企”活动。一年来,走访民营企业662家,收集排摸案件及问题线索25 件,24件已解决并反馈企业,得到企业好评。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11项检察政策,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做到当宽则宽。今年共办理涉民企案件34件1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等依法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24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通过办案为4家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5万元。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全力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全力办案攻坚。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一年来,提前介入4件,邀请法院介入1件;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3人;纠正漏捕3人,追诉7人,追加漏罪1件。二是坚决破网打伞。对已办结案件逐案开展“回头看”,摸排出“保护伞、关系网”线索4条,失职、渎职线索2条,违法违纪线索1条,均已移送相关部门。三是精准打财断血。对所办案件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同时对4件35人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并发出检察建议5份。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一年来,提前介入监委职务犯罪案件调查3件,提出意见23条并全部采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件6人,提起公诉3件5人,法院作有罪判决2件2人,1件3人尚未宣判。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压实首办责任制,推动领导接访常态化,为群众提供了更多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共接收信访件93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同时,结合司法办案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份,整改问题26个,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机制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
聚焦主业、忠实履职,强化监督展现新作为
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系。我们着眼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新要求新期待,围绕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强化对刑事诉讼的主导。更好履行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两提高、一降低”目标,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提升诉讼质效。一年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95件498人,占办结案件的89.7%、89.1%,其中不起诉110人,占22.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05人,占量刑建议的83.6%,法院采纳304人,采纳率99.7%。二是强化对刑事诉讼的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人,监督撤案并实际撤案9件;加强侦查监督,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3人,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19人;加强审判监督,开展裁判文书同步审查,提出抗诉5件;加强执行监督,针对罪犯交付执行及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不当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三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全面综合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青春守望、为成长护航。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诉2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人,提起公诉16人。持续跟踪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育局走访中小学及幼儿园23所,督促整改问题12个。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围绕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等,加强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共办理执行监督7件,支持起诉4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3件,不服生效民事裁判8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7份,再审检察建议1份,提请抗诉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帮助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万余元,依法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切实担负起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使命担当,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工作,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并全部采纳。认真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排摸案件线索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充分运用调查、调解、沟通等措施,坚持多元化解行政纠纷。如办理的文某等人土地征收非诉执行监督一案,当事人因拆迁补偿协商不一致引起行政争议,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多次与县法院和相关行政单位沟通协调,促成当事人与政府相关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按约履行,长达三年的行政争议妥善化解。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司法最佳状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拓展案件领域,提升案件质效,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41份,全部采纳。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排摸线索10条,发检察建议10份,督促维修管护国有文物5处。积极践行“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如通过办理张某某等20余人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县法院、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陇西县涉刑人员养老金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暂行办法》,为切实维护养老金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以人为本、强化举措,固本强基展现新气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自身建设是检察机关的内在要求。我们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自身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
持续提升政治与业务的“融合度”。政治建设事关方向。我们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以政治建设实效检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细则,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主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各类学习制度,突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夯实思想根基。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集体学习32次。三是注重“三效”统一。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政治上分析研究问题,在办案中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值”。以更好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增本领,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一是抓实干警素质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轮流讲、以老带新传帮教、线上线下齐推进,在平常上下功夫,在工作中重磨炼,有效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全年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4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93人次,通过“检答网”咨询问题154个。二是抓实年轻干部培育。坚持务实求效的用人导向,着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育,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推荐提拔,全院部门正职中80后干警占45%,部门副职中80后干警占100%,实现了各年龄段干部的梯次配备和均衡发展。三是抓实司法体制改革。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35件,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因任职回避退出员额制管理1人。
持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的“统筹力”。打好从严治检“组合拳”,在深、细、实上持续发力,多年来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在制度机制上设置警戒防线。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完善《中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贯彻实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把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1次,研究干部任免17人,项目安排17件,资金使用55项。二是在遵规执纪上严守高压红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不同层次约谈150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在执行制度上狠抓落实高线。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做到应填尽填。全年共向上级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61次。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查摆和有效解决执法司法4个方面12类问题。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办案信息全程记录、办案活动完整留痕、违规操作及时拦截、办案风险适时提示制度。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公开听证7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更好更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这根本在于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更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对标县委和上级院要求、人民群众期待,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落实检察新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三是检察人员专业素养与新时代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院检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检察业务建设为核心,以检察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引领、提质效、抓改革、促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县委、上级院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落实到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抓法治保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以检察职能发挥为依托,主动对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主动对标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为企业家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主动对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全覆盖,坚持依法能用尽用;主动对标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主动对标服务民生福祉,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主动对标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同时对办理案件所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推进社会治理。
二是抓法律监督,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发挥刑事检察的惩治、震慑作用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维护、保障作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切实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捕诉一体”制度优势,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加强与被害人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强化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民事检察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强化精准监督,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行政检察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实实在在为党委政府分忧,力促案结事了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公益案件,更好守护公益。
三是抓素能提升,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切实发挥全省先进基层院的引领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政法工作条例、细则等认真执行到位,狠抓“两个责任”“三个规定”落实,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确保政治方向、推进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质效。着眼履职短板,强化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和办案质效。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管理。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真正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地落实。同时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创优检察管理。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积极顺应全县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砥砺前行、忠诚履职,为奋力谱写陇西发展时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六项重点工作”:是指省检察院党组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结合省情检情,立足检察职能,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六个专项工作。
2.“保位、提质、争创、发展”:是指县检察院党组年初提出的全年奋斗目标,“保位”是指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保持第一位置,“提质”是指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争创”是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发展”是指推动陇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两聚焦一结合”:是指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聚焦中心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
4.“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6.“两提高、一降低”:是指提高确定量刑建议适用率,提高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降低被告人上诉率。
7.“一手托两家”:是指行政检察既有维护司法公正,又有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