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4日在通渭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柴文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全县人民众志成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在改革中奋进、在挑战中前行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聚焦中心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1.坚决服务疫情防控。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筑牢防疫司法屏障。依法快速办理涉疫情案件2件2人,其中秦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系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紧紧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防疫物资资金补助、医疗废物处置等防控重点开展检察监督,筑牢防疫“安全墙”;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检察干警深入包抓小区和联系贫困村开展志愿服务、动员接种疫苗,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担当;建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系统,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检察工作“不掉线”。
2.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提起公诉77人;深入推进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件,提起公诉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帮助农民工讨薪63.9万余元;坚决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向生活困难的受害者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持续在真帮实扶上发力,179户贫困户顺利脱贫,2019年底联系帮扶村实现脱贫摘帽。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动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服务企业发展的前沿阵地,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走访企业202家,发现线索8条,均由院党组成员挂牌办结;严厉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案件4件12人,提起公诉4件14人;依法起诉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件36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不起诉6件7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件1人;依托检察职能积极化解涉企纠纷2件,协调清偿企业债务130余万元。
4.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围绕生态通渭建设,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等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件3人,依法起诉3件7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保中的独特作用,贯彻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12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余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00余吨,助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二、积极投身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平安建设
1.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涉枪爆和毒品类犯罪,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通渭建设。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9人,提起公诉874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犯罪嫌疑人178人,起诉311人。批捕电信网络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96人。通过办案积极开展追赃挽损,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61.02万元,有力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做到除恶务尽,办理“恶势力”犯罪4件18人,“村霸”案件2件2人。起诉后,6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2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坚持“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核查办理中央督导组及市检察院、县扫黑办转办线索18条。以更实措施推进“行业清源”,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有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建章立制。
3.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重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综合治理,发出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实践全过程,积极推行检察官释法说理和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与禁毒、综治、反邪教、扫黑除恶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组织开展了“检察普法,美丽乡村”检察宣讲基层行、“公益诉讼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宣传受众达2万余人次;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三号、四号检察建议落实,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进窨井盖治理、力促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以“检察之为”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主动回应群众期待,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1.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受理的222件来信来访,全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主管部门规范县内餐饮、药店经营行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服务建设幸福美好新通渭,立案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推动解决道路窨井盖缺失、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消防设施不全、消防通道被侵占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安全和居住环境质量。
2.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4人,提起公诉24人,办理的1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保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例;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4人次。通过帮教,1人考取重点大学,4人考取高等职业院校,9人已就业;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校园安全、预防性侵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件;积极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在校青少年讲授专题法治课129堂。
3.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或证据不足的14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0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1人次,对283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办案职能,积极为当事人和解创造条件,促成刑事和解20件30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及涉疫情案件28件;监督立案5件6人,3件4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件15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7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纠正遗漏罪行17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提出抗诉8件;推动自行补充侦查从轻微刑事案件向重大、复杂案件拓展,自行补充侦查61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
2.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5件。积极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全部采纳;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以维护妇女儿童、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860元;关注“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加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予以采纳;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改判。
3.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加大对涉农村土地承包、林地登记、征地拆迁等行政诉讼监督,提出乡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积极服务市域治理现代化,加强检察建议工作,针对行政履职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完善治理;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开展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执行情况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份,切实维护了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1件,助力案结事了政和。
4.公益诉讼有序拓展。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1件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有序拓展“等”外办案领域,办理文物保护、公共安全和人民币图样使用、红色资源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督促责任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保护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诉前磋商,监督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解决,发出的49份诉前检察建议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全面落实司法责任,以检察改革推动提质增效
1.坚持深化检察改革。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工作平稳过渡。健全与县纪委监委办案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前介入监委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办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全部依法提起公诉。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将原有16个内设部门整合为5个,将81.82%的司法人力配备到司法办案一线,在机构扁平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
2.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落实捕诉一体和提前介入办案机制,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审批,减少司法程序空转,刑事“案-件比”降低至1∶1.04,同比下降63.1%,平均办案时间大幅缩减,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311件,占案件总数的19.85%;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导向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150余件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有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3.全力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代表提出的涉及检察机关的2件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10次、视察工作3次。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36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35件、重要案件信息549条,公布相关法律文书729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在“两微一端”发布原创信息1288条,发布宣传短视频14条,中央和省市媒体采用249余条。
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检察建设确保公正司法
1.抓牢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要求。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抓实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组织177人次参加各类业务专题培训和竞赛活动,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强化对《民法典》、司法解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司法实务的学习,促进业务本领和理论功底同步提升。持续举办“五个一”暨“书香润检”读书活动,培养干警阅读习惯,拓展干警视野。着力加强对中层骨干、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储备,推荐“80”“90”后青年干部担任内设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实现年轻化。
3.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检务督察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加强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检察官办案全程“留痕”,建立司法档案,对日常司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及时记录。严格落实中央防止过问或插手干预办案“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查纠整改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10项,切实推动长效常治。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根植通渭文化沃土,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提出了“党建文化铸魂、队建文化强身、传统文化凝心、环境文化养德、廉政文化砺检”五位一体的通渭检察文明建设思路,把文明建设作为推动通渭检察工作,塑造通渭检察品牌的突破点。通过大力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行“青年干警成长导师制度”、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六美”机关建设等具体措施,干警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先后有32名干警被市、县记功或嘉奖,荣获集体荣誉16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跻身“省特级”,成功创建县级、市级文明单位,正在向着省级文明单位的既定目标奋力前行。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发展进步和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司法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加速实现检察工作追赶发展,为通渭“五业”并举、“五城”融合、“五路”联通,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幸福美好新通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同向发力,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定不移地扞卫全县社会安全稳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以保障人民安宁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2.以更深的为民情怀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体现人民至上的法治精神。做细做实群众信访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乡村振兴司法保障,切实防止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项行动,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视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以更强的法治自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顺应刑事司法理念新趋势,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做到“应听尽听”。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积极稳妥探索“等”外新领域案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重视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4.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办理新类型案件能力,打造业务精湛的办案团队;扎实推进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智慧检务水平。
各位代表,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建90周年,立足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行职能、积极开拓创新,奋力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通渭而努力奋斗!